跳转至

荣誉称号体系

本科生荣誉称号是浙江大学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及集体(如班级、寝室等)进行的表彰,一般不含奖金。

标兵系列与优秀学生

该部分求是学院与竺可桢学院的细则有差异,下述为求是学院的内容参考。竺可桢学院的请点击跳转 至奖助(竺可桢学院)。

标兵系列荣誉与优秀学生评选时间为每年9-10月,均以大类/专业为单位进行评选,所有荣誉均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及体质健康等级均达到“合格”及以上。

学业优秀标兵

  • 评选比例:35%;

  • 评选依据:学业综合成绩;

  • 评选方式:需要自主申请,即通常情况下,本大类/专业符合前置条件且自主申请的学生中,学业综合成绩在前35%的获得学业优秀标兵。

学业进步标兵

  • 评选比例:不限;

  • 评选依据:学业综合成绩相较上一学年进步的幅度,从大二学年结束(大三9-10月)开始评选;

  • 评选方式:无需自主申请,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百分比相较上一学年进步≥20%的,自动获得。

    20%为绝对数值差,如从30%进步到10%或80%进步到60%

其他标兵

  • 涵盖项目:包括创新创业标兵、社会工作标兵、文体活动标兵、公益服务标兵、对外交流标兵和劳动实践标兵6项;

  • 评选比例:6项标兵合计评选比例为36%,具体每项标兵的名额根据申请情况由学院/学园确定;

  • 评选依据:6类能力素养分。

  • 评选方式:需要自主申请,将学生所获的对应能力素养分从高至低排名,按照届时确定的标兵名额授予;

优秀学生

  • 评选比例:不限;

  • 评选依据:思想政治素质、体质健康素质、标兵荣誉获得情况;

  • 评选方式:无需自主申请,思想政治素质、体质健康素质均达到良好及以上,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及至少1项其他标兵(不含学业进步)的,自动授予;

  • 其他说明: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等要求必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。

党团类荣誉

校级优秀团员/团干

  • 评选范围:以学院/学园为单位;

  • 评选时间:每年4-5月;

  • 基础条件:优秀团员/团干参评人要求为共青团员,优秀团干还需要为各单位团干,包括团支部团支委(团支书、副团支书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等);

  • 评选比例:优秀团员不超过本单位团员人数3%,优秀团干不超过2%;

  • 评选方式:由各院系自行决定。

优秀党员/党支部书记

  • 评选范围:全校,各院系有推荐资格;

  • 评选时间:每年4-5月;

  • 基础条件:需要为中共正式党员,其中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需要担任党支部书记或(教师担任书记的党支部)担任副书记;

  • 评选比例:全校评选优秀学生共产党员30名,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30名(均包括本科生、研究生);

  • 评选方式:院系推荐,文本评审。

其他个人荣誉

  • 求是荣誉奖章:浙江大学学生最高荣誉称号,授予对学校做出卓越贡献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学生;

  • 省级/校级优秀毕业生:每年2-3月面向毕业生年级评选;

  • 十佳大学生:每年11月评选1次,全校范围内评选出5位本科生、5位研究生;

  • 十佳/优秀学生社团干部:每年4-5月面向学生社团骨干评选,评选出十佳学生社团干部10名,优秀学生社团干部10名;

  • 朋友学业辅导之星:每年4-5月评选,由院系推荐在朋辈学业辅导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;

  • 朋辈心理辅导之星:每年4-5月评选,由院系推荐在朋辈心理辅导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;

  • 勤工助学之星:每年4-5月评选,由各勤工助学设岗单位推荐在勤工助学、劳动育人岗位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;

  • ……

集体荣誉

  • 优秀学生党支部:每年4-5月面向学生党支部评选,全校评选30个;

  • 先进班级:每年9-10月以学院/学园为单位评选,不超过评选单位班级数的10%;

  • 优秀团支部:每年4-5月以学院/学园为单位评选,不超过评选单位团支部数的10%;

  • 五四红旗团支部:每年11月以学院/学园为单位争创,5月终期答辩,争创单位不超过评选单位团支部数的5%(四舍五入);

  • 文明寝室:每年9-10月,由宿管办负责评选;

  • 十佳院系学生会:每年6月评选,确定十佳院系学生会10个,提名奖若干;

  • 十佳/优秀学生社团:每年4-5月评选,确定十佳学生社团10个,优秀学生社团10个;

  •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