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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助(竺可桢学院部分)

竺可桢学院学生评价细则请查看:

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(2024年修订版)

需要内网查看。

学生评价

个人荣誉(主要为标兵荣誉和优秀学生荣誉)及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为以下四项基础数据,包括:思想政治素质等级、学业成绩、体质健康等级和能力素养分

思想政治素质

通过 “行为记实”“评议” 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评价。

  • “行为记实”: 针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记实考核。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行为失范情况,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将进行相应调整。
  • “评议”: 包括个人自评和班团评议。个人自评中学生填写学年小结表,作为班团评议的参考材料。班团评议含班主任评议、同学互评、班团记实。
  • 评价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三个等级,各等级不设比例限制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  • 思想政治素质等级影响学生参与个人荣誉、奖学金评定的资格,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任何荣誉和奖学金评定,部分荣誉和奖学金有具体的等级要求。

学业成绩

学生学业综合成绩是进行个人荣誉和奖学金评定最重要的参考标准。以专业(班级)为单位进行评定。计算方式如下:

  • 已知每门课程学分和学生获得的成绩(绩点),以及该课程归属类别;

  • 计算主修专业课程学分总绩点A1 = ∑(课程学分×对应课程绩点),以专业(班级)为单位从高至低排名,得到某学生排名值B1;

  • 计算主修专业课程平均绩点A2 = A1/课程总学分数,以专业(班级)为单位从高至低排名,得到某学生排名值B2;

  • 同理地,用上述方式计算出某学生所有课程学年平均绩点A3和排名B3,该学生修读的荣誉课程总绩点A4和排名B4,荣誉课程平均绩点A5和排名B5;

  • 综合排名值B = B1×0.3+B2×0.4+B3×0.2+B4×0.05+B5×0.05;

  • 按照B值,以专业(班级)为单位从小到大排序,得到学业综合成绩排名。

体质健康等级

  • 体质健康等级按照年级进行评定;
  • 体质健康等级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;
  • “优秀”等级不超过20%;“良好”等级不超过30%;“不合格”等级依据实际情况评定,体育成绩60分以下评定为“不合格”;
  • 主要依据每年一次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相对排名进行评定,按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,按照上文所述比例确定优秀、良好、合格等级的人员;
  • 体质健康等级影响学生参与个人荣誉、奖学金评定的资格,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任何荣誉和奖学金评定,部分荣誉和奖学金有等级要求。

能力素养

能力素养是对学生除思政、体质、学业成绩外的其他素质进行的评价,共分为6类。

  • 创新创业:包括参加学术竞赛活动、科学研究活动、创业实践活动等,并取得一定荣誉、成果;

  • 社会工作:包括参加学校/学院(系)、学园各级组织、社团工作,参加班级工作,获得社会工作相关的荣誉等;

  • 文体活动:主要为参加各级文体活动并获得相关荣誉;

  • 公益服务:主要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、志愿者服务活动、评定星级志愿者等;

  • 对外交流:主要为参加各级对外交流活动;

  • 劳动实践:主要为参加各级劳动实践活动,积累劳动时长,还有“文明寝室”等荣誉。

评定规则概括:

  • 能力素养评价,是通过“能力素养分”,依照一定规则,进行量化评定;

  • 能力素养分需要学生自主申请,学院审核通过;

  • 6类能力素养分主要影响与之对应的6项标兵荣誉评定,包括:创新创业标兵、社会工作标兵、文体活动标兵、公益服务标兵、对外交流标兵和劳动实践标兵。

荣誉称号体系

本科生荣誉称号是浙江大学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及集体(如班级、寝室等)进行的表彰,一般不含奖金。

标兵系列与优秀学生

在完成“学生评价”部分之后,将进行标兵系列荣誉和优秀学生的荣誉称号评定。以专业(班级)为单位进行评选。要求思想政治素质、体质健康等级和宿舍成绩均达到“合格”及以上,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。

学业优秀标兵

  • 评选比例:不超过平台人数的60%;

  • 评选依据:学业综合成绩;

  • 评选方式:自主申请,即通常情况下,符合前置条件且自主申请的学生中,学业综合成绩在前60%的获得学业优秀标兵。

学业进步标兵

  • 评选比例:不限;

  • 评选依据:学业综合成绩相较上一学年进步的幅度,从大二学年结束(大三9-10月)开始评选;

  • 评选方式:无需自主申请,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百分比相较上一学年进步≥20%的,自动获得(20%为绝对数值差,如从30%进步到10%或80%进步到60%)。

其他标兵

  • 涵盖项目:包括创新创业标兵、社会工作标兵、文体活动标兵、公益服务标兵、对外交流标兵和劳动实践标兵6项;

  • 评选比例:6项标兵合计评选比例为36%,具体每项标兵的名额根据申请情况由学院确定;

  • 评选依据:6类能力素养分;

  • 评选方式:自主申请,将学生所获的对应能力素养分从高至低排名,按照届时确定的标兵名额授予。

优秀学生

  • 评选比例:不限;

  • 评选依据:思政素质、体质健康素质、标兵荣誉获得情况;

  • 评选方式:无需自主申请,思政素质达到优秀、体质健康素质达到良好及以上,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及至少1项其他标兵(不含学业进步)的,自动授予;

  • 其他说明: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等要求必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。

  • 对某些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(思政素质不为优秀的不得破例),具体标准见文件里的附件2。

另外还有党团类荣誉,求是荣誉奖章、优秀毕业生等其他个人荣誉,和集体荣誉等。详情请翻阅“奖助——荣誉称号体系”,党员类荣誉、其他个人荣誉、集体荣誉部分。此处不重复赘述。

奖学金

本部分内容为全校通用参考;详情请点击跳转至“奖助——奖学金”部分;此处不重复赘述。

学生资助

本部分内容为全校通用参考;详情请点击跳转至“奖助——学生资助”部分;此处不重复赘述。